关于同意设立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06-06-21
急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6]4号
教育部:
你部《关于申请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进行立项并核定收费标准的函》(教财函[2005]63)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适应我国网络教育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规范网络教育管理,确保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同意教育部在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网络统考)时,向考生收取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笔试或机试)。
教育部在组织全国网络统考时,不应向考生收取免考审定费、成绩复核费。
二、在进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注册入学的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参加全国网络统考时,应按规定将考试费缴入教育部直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指定账户。
三、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核定。
四、教育部直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收取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应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五、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收入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的有关规定,纳入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教育部直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按规定收取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后,应及时足额将考试费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教育部正式实施收缴改革前,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按规定收取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后,及时足额将考试费收入上缴教育部,然后由教育部统一上缴中央财政专户;教育部正式实施收入收缴改革后,按收入收缴改革有关规定办理)。支出由财政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六、教育部直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同时,加强内部经费管理,严格经费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