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7﹞1号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现将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自学考试、大专起点本科班、网络教育等成人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拟申请学士学位者均可参加报名考试。
普通高校插班生未有本科外语课程成绩者,毕业时必须参加并通过本年度外语统考,方可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可申请学士学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任何形式的往届毕业生,不得再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考。
成人本科毕业生除了达到本专业规定的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均达到优良,以及通过学位授予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及格者方可向学位授予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二、统考语种
统考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
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9:00至11:00。
机考时间:
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9:00至11:00、14:00至16:00
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9:00至11:00、14:00至16:00
五、报名、考务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8日至3月24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省原则上按照学位授予学校设立考点,学生一般应到学位授予学校参加考试。如有关高校要在校外办学点设立考点,请于3月6日前报省学位办。校外考点的环境、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标准考场和保密的有关要求。
(二)我省仅接受在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并经过登记备案,由主办院校所在的省级学位办同意的外省(市)各类教育机构函授站(教学点、远程教育中心等)的考生参加本次考试。各备案单位请于3月1日前将考生名单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确认点将按照已核准的名单办理报考手续。外省考生的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将安排在暨南大学进行。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有关考试纪律、考场管理和违纪行为处理,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考试违纪停考期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
(四)考试成绩拟在5月中旬发布,考生可在5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将在5月下旬寄送至各高校。
(五)考试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09]186号文件的规定,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考考试费按每位考生120元收取。
(六)请各高校将《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于3月6日前寄送给我办。
(七)请各有关高校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将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和要求通知到有关考生。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考试各项工作安全、稳定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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